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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律师,1983年7月出生,山东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高级企业合规师。
李永律师具有14年执业经验,法学理论深厚,业务基本功扎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先进的服务理念,始终把“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奉为执业信条。
李永律师具备多元化、复合型企业法律服务理念,为企业出谋划策,规避风险,减少损失,收缩成本。曾服务过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及中小成长型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效果。诉讼业务方面,李永律师先后主办了近两百件诉讼案件,均保持较高的胜诉率和调解率,具有较好的客户口碑。
李永律师系山东电视台、济南电视台客座法律专家,进行专业的案例分析等普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长期律师工作的磨练和积累,造就了李永律师成熟、细腻、谨慎、稳重的执业风格。并形成了科学、灵活、新颖、独特的律师思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李永律师始终向着“完美的法律服务”不断孜孜追求着!
2002-2006 山东大学 法学学士
2016-2019 中国海洋大学 法律硕士
2009-2012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2-2023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副主任
2023-至今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参与济南某高新企业与世界前五百强企业谈判。安捷伦公司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兴奋剂检测仪器提供商。李永律师作为济南某高新企业的谈判代表参与了与安捷伦公司产品战略合作的谈判工作。其专业、细腻、风趣的谈判风格获得了各方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谈判效果,为委托人获取了巨大商业利益;
济南某食品公司与某一线女明星肖像侵权案。济南某食品公司因某女明星喜欢在片场食用该公司的休闲产品,擅自使用该明星视频和肖像照片进行宣传。该明星获知后委托律师向公司提出巨额索赔。该案经李永律师从中多次沟通调和,最终圆满解决,为公司减少了巨大损失;
张某某贪污案二审成功辩护。张某某因涉嫌贪污被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巨额罚金。李永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了二审程序,经反复研究案件材料和证据,找出了一审中未涉及的关键辩点,并以此辩点为中心完善了辩护体系。最终通过与二审法官的多次交流沟通,使辩护意见得以采纳,取得了让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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